《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列》规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A:责令限期拆除
B:责令立即停产
C:责令限期整改
D:没收相关设施
E:拘役
出自:其他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