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某国有水泥厂的经理,其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以转账方式将本单位的资金共182万元给某俱乐部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甲从该公司经理处收受、索取5000元面额的贵宾卡4张,无限额的贵宾卡1张。甲的行为:( )
A:如果是以单位名义挪用,不构成犯罪
B:如果甲只是挪用,但是并未从中获取个人利益的,不构成犯罪
C:构成挪用公款罪
D:甲不是旨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出自:司法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