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场地
B: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C:1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D: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出自:演出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