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行议付了全套正本海运提单,提单上注明:收货地:新加坡集装箱堆场;起运港:新加坡;卸货港:香港;目的地:深圳;船名:MSXXX;“已装船”批注(无船名)。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正本海运提单,注明从新加坡运往深圳。开证行提出下列不符点:起运港及船名未包括在已装船批注中。请就此案进行评论。()
A:“新加坡集装箱堆场”与新加坡并无不同,因此起运港就是新加坡,不符点不成立
B:深圳应是“卸货港”而非目的地,单据应该被拒付
C:“已装船批注”上可以不注明船名
D:开证行列出的拒付理由准确,不会导致任何纠纷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