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工程确定后,应尽量做到工程不增加。必须添加的修理工程,小修不得超过工程总工时的()%,中修不超过10%,其增加修理工程项目须经机务部门批准,船厂应在规定修期内完成。
A:5
B:6
C:7
D:8
出自:内河船舶机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