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6万元,丙出资4万元。2017年6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2年
C:会议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任期4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2018年度的投资计划
出自:中级会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