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150万元,进口关税60万元。本月内企业将进口化妆品的80%继续生产加工化妆品7800件,对外批发销售60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剩余的20%进口化妆品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0万元。向消费者零售加工完成的化妆品8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1.48万元。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万元。
A:105.44
B:15.44
C:33.44
D:57.44
出自:税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