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中,二审程序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新的证据”包括()。
A: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持有但没有用于反驳的证据
B: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C: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D:原告或者第三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E:被告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出自:税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