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家建筑公司联合投标某一工程。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甲公司拟承担另一项目而退出该联合体,并推荐具有相同能力和资格条件的丙公司与乙公司重新组成联合体。该联合体被招标人拒绝,拒绝的理由应是()。
A: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
B:丙公司是资格预审后增加的成员,投标无效
C:新联合体组成的时间过晚
D:新联合体的资质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出自: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