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2012年11月20日竣工,并于1个月内交付给发包方使用,但是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工程拖期3个月,发包方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2个月时,未经验收直接使用和占有了该工程,因此,该工程的竣工日期为()。
A:2012年11月20日
B:2012年12月20日
C:2013年1月20日
D:2013年2月20日
出自: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