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B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B市公安局的48立方米木材变卖。为要回货款,B市公安局于1998年5月18日将到B市出差的A县乡镇企业局工作人员孙某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孙某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A县乡镇企业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本案中B市公安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