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行政行为与不要式行政行为的划分依据的标准是()。
A:行为适用和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
B: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序
C: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
D:以行政行为是否以作为方式来表现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