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工商局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组成联合执法队,检查市容。执法队发现个体户王某违法占用人行道摆摊,经劝阻仍不退出,便联合以三机关的名义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王某可否在复议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可以,哪个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