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某劳教释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准备开办一家饮食店。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向该市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曾有劣迹,对其申请予以拒绝。李某不服,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1题,共2个问题
(简答题)李某对工商局的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第2题,共2个问题
(简答题)李某委托居委会干部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否允许?为什么?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