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情况。
A:1月31日
B:2月31日
C:3月31日
出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