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将自由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自由”,一种是“处于社会中的人的自由”。其中,“自然自由”既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力的约束,又超出了人们的意志或者立法权,只以自然法作为准绳。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中外政治思想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