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的主持下,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双方相互让步,并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为先决条件,达到平息争端的目的。
A:经济合同纠纷的协商
B: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
C: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
D:经济合同纠纷的审理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推销策略与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