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只要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的部分,就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20%
B:30%
C:40%
D:50%
出自:财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