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甲公司处置其所持有的A公司30%的股权,取得价款450万元,甲公司对剩余10%的股权投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甲公司对其原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已知原股权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中成本为300万元,损益调整为5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为50万元)。处置股权当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在减资当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金额为()万元。
A:50
B:75
C:260
D:250
出自:财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