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5%股权,持有丙公司60%股权,持有丁公司45%股权(通过协议可以行使其他股东10%的权利),其中丙公司持有戊公司40%股权,持有乙公司20%股权,则不应该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有()。
A:乙公司
B:丙公司
C:丁公司
D:戊公司
出自:财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