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2013年6月30日,甲公司当期销售一台自产的设备给乙公司,其售价为400万元,该设备生产成本为200万元。乙公司取得后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关于调整抵消分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2013年应调整合并报表中营业利润500万元
B:2013年应抵消固定资产金额200万元
C:2013年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45万元
D:2014年应抵消固定资产金额140万元
E:2014年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40万元
出自:财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