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地方行政建制和行政区划分为四级,即()。
A: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B: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
C:省级、直辖市级、市级和县级
D:省级、地级、县级和乡级
出自:城乡规划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