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业务下,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及时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披露,并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A:未按计划说明书约定分配收益
B: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发生不利调整
C:基础资产发生超过资产支持证券未偿本金余额5%以上的损失
D:基础资产的运行情况或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E:预计基础资产现金流相比预期减少20%以上
出自:民生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