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促进了集合年金的规范发展。2012年1月,人社部又在其发布的《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开展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并进一步要求审核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规范集合计划管理。某公司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采用了通常的“2+2”运行模式,即()。
A:受托人兼任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托管人
B:受托人兼任账户管理人+托管人+至少两家以上投资管理人
C:受托人+托管人兼任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
D:受托人兼任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兼任账户管理人
出自:员工福利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