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12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指出,要开展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并进一步要求规范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研究养老金产品管理办法,开发标准化养老产品,提高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效率。此前,国家出台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等相关配套制度,促进了集合年金的规范发展。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集合计划受托人应当将制定的集合计划受托管理合同、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以及该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说明书报()备案。
A:中国人民银行
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C:证监会
D:保监会
出自:员工福利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