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规定企业年金理事会可以担任受托人,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会面临问题包括()。 ①较重大的企业年金信托责任与财产赔偿能力的不对等性; ②专业化的管理需要与企业年金理事会专业化程度的不匹配性; ③委托人的重要性与委托人缺位或越位的不吻合性; ④政府监管的必要性与对监管高成本和高难度的不协调性。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出自:员工福利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