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款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6 款中“关于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置。
A:10.2
B:11.3
C:12.5
D:15.1
出自:医学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