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时间是()。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出自:医学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