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多少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多少年。”()
A:10、30
B:10、15
C:15、20
D:15、30
E:10、20
出自:临床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