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
A: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
B: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
C: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D:具有药品生产经历
出自:医学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