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下列不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是()
A: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证券
B: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C: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D:为牟取佣金收入,建议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个人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