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45 岁,农民。李某与陈某是中学好友,毕业后,陈某外出打工,未再回乡。一日,李某从公安机关的通缉令上看到了陈某的照片,得知陈某是一起重大杀人抢劫案的嫌疑人。某日晚上,李某正在家里看电视,忽听门外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正是陈某。陈某进屋后对李某述说了其作案经过,并说外面风声紧,要求在李某这里躲避几天。李某虽觉有些不妥,但念及以前交情,仍将陈某安排在其家中住下。几天后,陈某打算去南方某城继续藏匿,提出将其所抢的价值8000余元的手机、照相机便宜处理给李某,李某即以人民币3000 元买下。后陈某在去火车站途中  被公安机关抓获。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试分析: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刑法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