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男,38岁,某市市委办公室主任。 
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间,先后有3人给许某送去彩电、照相机、影碟机等物品及现金.总值人民币16万余元。许某收受财物后,给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该3人违反规定提升了职务。但许某并未将所收受财物分予有关人员。经查,许某已婚,但他却常年与陈某(女.20岁)同居,邻居们均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刑法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