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检验检测结果或者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向原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后。原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出自: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修(Q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