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强险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有关交通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交通事故没有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元。
A:3000
B:2500
C:2000
D:1000
出自: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