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自:叉车司机(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