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医生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几日用量()。
A:1日
B:2日
C:3日
D:5日
E:7日
出自:中医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