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比例再保险合同中,条款如下:保险期限:1997年1月1日~12月31日(12个月)限额:超过100000元以后的400000元年保费:50000元赔款:10000元若按照“时间和期限两者间的比例计算法”计算,那么2月1日发生的损失的恢复保费为()。
A:148.83元
B:106.16元
C:148.33元
D:143.83元
出自:中级经济师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