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工程缺陷责任期自()起计算。
A:合同签订日期
B:实际竣工日期
C: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D: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出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