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质量监督条款”,许可方有权要求:()
A:产品未达到商标所代的质量,不得出售
B:产品未达到商标所代的质量,限期改进
C:产品未达到商标所代的质量,限期不能改进,不得使用许可的商标
D:产品未达到商标所代的质量,须使用许可方指定人员或原材料
E:产品未达到商标所代的质量,撤消许可合同
出自:00093《国际技术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