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灾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A:10%
B:20%
C:30%
D:40%
出自:保险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