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A:公司概况
B: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D: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状况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