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A:10;15;30
B:20;15;30
C:10;30;30
D:20;30;60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