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A:5%;5%;3
B:5%;5%;2
C:5%;5%;5
D:10%;10%;2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