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为当事人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后,向其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通报时限为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
A:10个工作日
B:半个月
C:15个工作日
D:1个月
出自:劳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