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A:5;10
B:5;15
C:10;15
D:7;15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