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拟共同出资组成一合伙企业,并于1999年3月10日达成一致,签署了合伙协议。甲、乙、丙三人按约定于4月1日完成各自的出资义务之后,4月15日将合伙协议等申请文件提交工商部门予以登记,有关部门经审查后于4月25日核准登记申请,并于4月28日通知申请人并发给营业执照。那么,该合伙企业是于()成立的。
A:3月10日
B:4月1日
C:4月25日
D:4月28日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