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A:验资证明
B: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C: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D:公司住所证明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