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A:50%;30;10%
B:50%;90;10%
C:30%;60;10%
D:50%;90;20%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