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A:1
B:3
C:2
D:5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商法》